我市实施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19-12-06 08:45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 阅读次数: 字体:【    】

我市有很多小龙虾养殖基地,每年市场行情也是难以捉摸。为防范市场价格波动给生产者带来的风险,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按照自愿原则,在芜湖市境内从事稻虾综合种养,且规模在5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条件可适当放宽。保险金额为每亩1500元,保险费率为6%,每亩保费90元。按照4:3:3比例,投保人只需承担30%保费。其中经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事稻虾综合种养的,投保人只需承担10%保费。

在保险期间,若因市场价格波动原因造成小龙虾在我市集中上市销售时期内,市场销售价格低于保单约定价格,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期间是每年5月1日-6月30日。据了解,开展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是分散小龙虾养殖市场风险,促进我市小龙虾养殖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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