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搭好检察系统“三个平台”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20 09:10信息来源: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侍文超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0年,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区民统办“企业吹号、部门报到”服务企业发展三级响应机制,搭建为民企服务“三个平台”,为服务保障湾沚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搭好联系平台。畅通民企诉求渠道,实行涉民企案件“一把手”负责制,院领导一对一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制定《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八条意见》,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服务岗,加强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不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搭好办案平台。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案件,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共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3件20人。慎诉慎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生存发展,落实宽缓刑事政策,结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企业经营发展、社会稳定等综合因素,最大限度保护民营经济稳定发展,杜绝“办了案件、垮了企业、职工下岗”等现象发生。

搭好服务平台。疫情期间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34件50人,助力复工复产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检察办案和实际调研中发现的企业管理疏漏、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监管防患于未然。2020年累计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份。开展法律服务,以“四送一服”等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调研,宣讲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情况,帮助解决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余次,散发宣传材料600余份,解答企业咨询50余次,对“双联系”企业实行包保服务,深受企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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