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芜湖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第二批)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评选芜湖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相关单位推荐,并经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芜湖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第二批)17个、先进个人15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至11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相关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118904(兼传真)
电子邮箱:gzlfz0553@sina.com
附 件:芜湖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第二批)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市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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