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拟推荐表彰“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名单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41号)文件要求,我市依据评审条件和有关要求,经过层层选拔、推荐和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将我市拟推荐的芜湖海关监控科等12个先进集体和刘敏等35个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至11月6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553-3832157,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C区314室。
附件:1.芜湖市拟推荐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名单
2.芜湖市拟推荐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名单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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