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后续返校复课时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10:10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作者:侍文超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有序做好全市中小学返校复课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经综合研判及民意调查,现就我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后续返校复课时间通告如下:

一、511日,全市小学1-3年级可返校复课;

二、513日,全市幼儿园(含看护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陆续返校复课;

三、518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可以组织线下教学。

各县(市)区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芜湖市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复学工作方案》、《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三)》、《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学生返校复课工作方案,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返校,确保返校前准备到位、返校时组织有序、返校后安全稳定。

幼儿园(含看护点)必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返校,但要根据幼儿家长意愿实行按需弹性入园,本学期不入园的孩子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复课一家”的原则陆续恢复线下培训。

 

 

 

 

  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0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