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退捕渔民就业 芜湖再出“重金”

发布时间:2021-01-26 08:20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1月25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芜湖聚焦长江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保障该群体的就业和生活,在之前的基础上,再次出“重金”、推新政。

对于退捕渔民来说,可申请的补贴有五项。首先是一次性就业补贴,劳动年龄内就业的退捕渔民,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每人可获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凭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资金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即可申请。

渔民跨地区(原则上为跨县级以上统筹地区)就业,可申领转移交通费补贴。跨地区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者,据实报销交通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元。

去年9月份即开始的居家就业补贴继续保留,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网络商铺、微商、自由撰稿、电子竞技、网络主播、维修等居家就业的退捕渔民,以及组织退捕渔民从事上述活动的单位或实体,可凭相关收入流水证明或组织材料申领,渔民每年可获1000元补贴,组织单位可获100元/人/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

从事水产养殖等创业的退捕渔民,如通过建设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等形式创业者,可申领每户每年5000元补贴。

首次创业的退捕渔民,通过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进行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者,可凭营业执照、经营流水等材料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

同时,芜湖对大龄退捕渔民进行帮扶,将退捕之日起6个月及以上未就业的大龄退捕渔民(男年满54周岁、女年满44周岁)直接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结合他们的特长特点,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实施兜底性就业援助。据介绍,这批公益岗位包括禁防溺水巡逻、就业协理、保洁、保绿、秩序维护等,双方将签订正式的上岗协议。

另外,中小微企业、就业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者,可申请吸纳就业补贴,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其中吸纳就业困难退捕渔民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吸纳渔民就业人数5人以上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经营主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再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街道社区、行政村等组织退捕渔民外出务工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组织机构转移就业补贴。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年前“回头看”工作,采用数据比对、电话联系、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相关企业及时进行申报。同时,加快兑付速度,“当日申报,当日受理,及时拨付”,确保在2021年1月底前将首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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