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率先“弱有所扶” 年度“封顶”10万

发布时间:2020-09-08 08:10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9月3日,记者从芜湖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芜湖正在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互补衔接,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目前,市镜湖区已先行先试,建立了“弱有所扶”医疗帮扶商业补充保险,分段补偿,年度封顶线为10万元。

记者了解到,镜湖区作为“先遣兵”,分析了全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资金的历史支付数据,以保基本、保大病、保意外为原则,出台了方案。所谓“弱有所扶”,是指它的保障范围为镜湖区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14周岁以下人员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产生大额费用人员。保障内容上,合规医疗费用经“三重”保障后,还可报销个人自付住院起付线费用(仅针对困难人员)、基本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治疗费。

据介绍,这次是由镜湖区医保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中国人保芜湖分公司作为承办运营单位。保险资金按照“政府投入+个人出资参保”的方式筹集,每名困难人员保费20元和全区人员意外伤害保费1元,由区财政全额承担;非困难人员保费由个人和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如此,也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扶弱帮困、互助共济”的原则。

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芜湖好人,重点优抚人员,区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14周岁以下人员,不设政策起付线、只设封顶线。住院起付线费用按照医院级别报销,年度不超过18次。基本医保合规费用按照“1689”标准分段补偿,即设起付线1万元,超过起付线1万元以上-3万元(含3万元)段,补偿60%;3万元以上-6万元段(含6万元),补偿80%;6万元以上段,补偿90%;年度封顶线为10万元。

“弱有所扶”保险自2020执行以来,截至7月底,已补偿困难人员住院起付线2562人次,总金额154.255万元。基本医保费用补偿1.22万元。经测算,该政策实施后,待遇享受人群医保报销后补偿比例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上,惠民成果显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