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前 495户农村危房将焕新颜

发布时间:2020-04-01 08:20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 字体:【    】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我市计划在5月底前完成省厅下达的49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我市今年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其中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无为县南陵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的通知》执行。

记者了解到, 495户农村危房改造中,无为市150户,芜湖县50户,繁昌县26户,南陵县195户,鸠江区66户,三山区8户。截至3月底,实际已开工410户,竣工172户。其中,无为市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33户现已全部竣工验收,并将补助资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县(市)、区各住建部门正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各县(市)、区需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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