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4:38信息来源: 三山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统筹开发区卫健资源配置,指导卫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改工作,研究提出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价政策建议,推动卫健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和医疗救援。 4、拟订并协调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制度,开展药品监测、临床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价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跟踪评价和宣传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等综合监督。 7、制定开发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措施及服务评价体系并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卫生健康专技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技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开发区卫健、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10、配合做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配合做好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药技术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11、组织实施血吸虫与地方病防治工作,指导镇街开展工作,完善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蔓延。 12、指导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承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5、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0553-3916351
负责人
徐繁荣
办公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大道一号(管委会四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