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1:01信息来源: 三山经济开发区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开发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推动发展开发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4.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开发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开发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9.负责开发区农业防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0.负责开发区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开发区农业科技体系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2.指导开发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3.承担开发区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开发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负责开发区区域内农业机械安全使用、培训、维修等监督管理。 14.负责保障开发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15.负责开发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16.负责提出开发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指导实施。 17.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18.负责开发区节约用水工作。 19.指导开发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20.指导监督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21.负责开发区水土保持工作。 2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23.负责开发区本级涉水违法事业查处、协调、仲裁跨镇、街道水事纠纷。 2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开发区级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25.负责长江开发区段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26.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27.负责禁捕退捕渔政工作职责。 2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拟订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规划、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组织、协调、指导乡村振兴工作。 29.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30.负责开发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1.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
0553-3918235
负责人
易小刚
办公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农贸市场科技大楼4-5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