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芜湖段)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24 15:5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为了使社会更好的了解《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芜湖段)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的主要内容,做好解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要求坚决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保障渔民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芜湖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芜政秘〔2020〕46号)。市委书记潘朝晖主持召开全市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范围延伸到村(居),对我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并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要分别制定宣传、禁捕退捕、斩断地下产业链、打击非法捕捞四个专项方案。

二、《通知》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17号)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制定依据。

三、《通知》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2020年7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芜湖段)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牵头起草了《芜湖市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芜湖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芜湖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

二是征求意见。于7月9日-7月17日书面征求了8个县(市)区和26家市直单位意见。

三是集体研究。2020年7月4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审议。

四是合法性审查。2020年   月   日,市司法局对此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五是审议通过。2020年8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芜湖段)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1个总体要求、3个专项方案以及1个附件(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总体要求部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转产就业、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加强考核检查等五项内容。3个专项方案,分别是《芜湖市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芜湖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芜湖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附件为芜湖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五、总体要求部分

1、加强组织领导。重点是成立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市委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出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行长江大保护相关义务的举措。

2、加大投入力度。主要从渔政执法机构编制、组建护鱼队、财政资金投入、配备禁捕执法装备设施等四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要素保障到位。

3、强化转产就业。重点是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实现精准建档立卡。建立市级包镇、县级包村、镇村包户的包保责任体系。

4、开展专项整治。市级成立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长航公安芜湖分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指挥部。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公布典型案件。

5、加强市场清查。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加强禁捕退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追溯渔获物来源渠道,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加强考核检查。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的约束性考核任务。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对本单位牵头制定的方案进行督促检查。

 

 

 

解读机关: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黄倬

联系电话:0553-385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