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以及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 |
联系电话:3119450 | |
负责人:徐文松 | |
成 员:宣彭璋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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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
1 | 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 |
2 | 特色小镇统计 |
3 | 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
名称 | 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 2、《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 3、国家统计局农村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4、芜湖市统计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农村统计科 |
运行流程 | 1、组织、培训县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布置、指导、监督统计项目调查; 2、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3、整理、汇编统计数据资料; 4、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5、发布统计数据信息、统计分析资料。 |
运行要件 | 1、统计调查制度法定的统计调查表、调查数据; 2、统计调查项目相关的部门调查资料、行政记录; 3、合法性审查意见。 |
责任事项 | 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时间完成 |
名称 | 特色小镇统计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律法规; 2、安徽省特色小镇统计报表制度; 3、芜湖市统计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农村统计科 |
运行流程 | 1、催报报表; 2、收集、整理特色小镇各专业数据; 3、检查和评估特色小镇统计数据质量。 |
运行要件 | 1、报表制度; 2、收集、整理、审核、查询数据质量; 3、汇总数据。 |
责任事项 | 按时完成特色小镇统计工作 |
名称 | 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
法定依据 | 1、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 2、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 3、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 4、芜湖市统计局“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农村统计科 |
运行流程 | 1、年初制定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 2、根据方案要求赴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和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 |
运行要件 | 1、安徽省乡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 2、安徽省部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 3、安徽省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 |
责任事项 | 按省统计局要求,完成年度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 |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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