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09:1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为确保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涉及我市事项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市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牵头责任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工作统筹,细化任务分解、合理安排进度,及时反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协同责任单位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密切沟通协商,加强工作配合。市政府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1年目标考核体系,跟踪督办,定期调度,推进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等。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等。

6.进出口总额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芜湖海关、市税务局等。

7.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0.5个百分点。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等。

10.城镇新增就业6.9万人。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能耗及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单位: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全员劳动生产率17.5万元/人。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1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3.2%。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产业创新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粮食产量稳定在27.1亿斤。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16.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监测预警。

牵头负责领导:单向前、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推动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17.聚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1)落实“5910”行动计划,深度融入G60科创走廊建设,主动对接沪苏浙大院大所合作共建科创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产业创新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扩大“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覆盖面,探索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吸引长三角名医院、名校来芜设立分支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芜湖(上海)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产业创新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深入推进亳芜产业园合作共建。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18.建设更高能级开发开放载体。

(1)增强主城区城市经济活力和竞争力,谋划实施高铁东广场软件产业园、埃夫特下一代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等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镜湖区政府、鸠江区政府。

(2)建设比肩全国全球高水平的内陆港口型自贸区和科技创新型自贸区,深化投资、金融、贸易等一揽子改革,建设联动创新区,向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自贸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3)持续提升综保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自贸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4)加快芜宣机场口岸开放,争取设立国际邮件互换局、保税物流中心,开工建设京东全球航空货运超级枢纽港。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机场公司、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湾沚区政府。

(5)高标准建设江北新区,谋划建设江北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开工建设湾谷科技园、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西湾花园。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鸠江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6)经开区立足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主战场、新兴产业壮大提速新高地,开工建设奇瑞集团未来一工厂、美的厨热智能家电产业园等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高新区打造双创基地“升级版”,开工建设科大讯飞产业创新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小镇等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全面促进消费。

(1)积极培育健康、文旅、信息等消费新增长点。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王芳。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发展社区电商、生鲜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扩大县镇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扩大有效投资。

(1)计划实施项目1127个,年度计划投资1725亿元。建成航瑞航空发动机生产等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6个,开工海螺智能仓储等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2个。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提高项目用地报批效率。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推进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引江济淮工程芜湖段、芜当联圩加固提升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

(1)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完善外商投诉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制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申建水果、冰鲜水产品等进境指定口岸。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芜湖海关。

22.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1)实现芜宣机场通航。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机场公司。

(2)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及芜黄高速、芜湖东出入口建成通车。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3)宁芜、芜宣高速改扩建和通江大道江北大道至和沈路段城建工程、峨山路东延伸新建工程二期等项目开工。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协同责任单位:鸠江区政府、弋江区政府。

三、全力抓好“双招双引”工作

23.聚焦全产业链招商。

(1)实施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实施产业链链长制,锚定数字经济及“人工智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13个产业链精准招商。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产业链链长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编制各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建立产业链专家库和产业链发展基金。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产业链链长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4.聚焦企业成本降低。

(1)围绕提高企业利润率这一目标,研究影响企业利润的制约因素和提升路径,减少企业物流、能源、资金等方面成本。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研究建立产业投融资体系,探索通过参股的方式与国家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积极引入优质的社会资本合作。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5.聚焦企业成本降低。

(1)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将人才的招引、培养、服务、激励、保障整合成系统性的政策和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持续招引高层次人才团队,推进“鸠兹英才”工程品牌建设,评选“芜湖工匠”,实施海外工程师引进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建立全市统一的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属各高校、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

26.突出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

(1)努力在国家和省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建设中有所作为,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创新成果孵化区,加快推广“创投+孵化”“持股孵化”新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产业创新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持续打造重点研发创新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产业创新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科技创新“攻尖”计划,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实施10个左右市级攻关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产业创新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7.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1)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创新型领军企业“育林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培育一批研发经费支出和支出强度“双50强”企业,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8.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1)探索“定向攻关”“揭榜挂帅”等组织模式,试点推行科研管理“绿色通道”、信用承诺制等,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创新改革的激励和容错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29.做大做强支柱产业。

(1)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00个,计划总投资超300亿元,加快重点制造领域“机器换人”、数字化车间建设和智能工厂示范,新增4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车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500台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培育一批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四基”产品。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支持装配式建筑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实施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汽车电子、航空等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争创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航空装备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谋划省第六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启动省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计量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1)实施京东超级转运中心一期等服务业项目54个,计划投资206亿元。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机场公司、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动养老、抚育等服务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升级城东旅游度假区、“十里江湾”等项目,亮出“欢乐夜芜湖”城市新名片。

牵头负责领导:王芳。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32.壮大数字经济规模。

(1)高水平推进“1115”新基建行动计划,力争新建5G基站2500个,700家中小企业“登云”。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深化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启动阿里云老船厂智慧港项目,打造智慧港口枢纽。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镜湖区政府。

(3)建成2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发展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推进中国电信芜湖云计算中心(二期)暨芜湖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建设,谋划“数据湖产业园”。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六、更加精准有效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33.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广智能审批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4.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深化“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推动政策及时精准落地。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做到“一企一组一策”精准帮扶,帮助企业解决更多“非标事项”。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力争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制造业企业全覆盖。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鼓励、规范开展大用户直供气。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5.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推动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与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实施规上企业递增计划,力争2021年净增规上企业240户。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创新融资担保机制,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覆盖面。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6.做优做强国资国企。

(1)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市属29家国企整合重组为9家,优化国资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推动融资平台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增强国有股权投资基金实力,发挥基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七、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

37.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1)推广“全创改”先行先试政策制度,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有序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减税降费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抓住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机遇,实施一批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4)优化投资制度,全面改善投资环境,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的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推行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容缺受理,实现拿地即可开工。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构建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特殊工时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等体制机制,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芜湖流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8.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建设、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不断拓展“信易+”应用领域。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数据中心。

(2)推进信用信息区域融合,加快长三角地区城市信用共建。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大数据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9.完善生态环境管理新机制。

(1)完善漳河、青弋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环境有价。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河(湖)长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40.打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歼灭战。

(1)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1.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1)全面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长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扎实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开展“三水共治”和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注重长江文化挖掘研究,启动建设长江渔文化展示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王芳、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7)建成智慧长江综合管理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2.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发展绿色金融、绿色建筑,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程刚、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同责任单位: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43.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1)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成高标准农田34.5万亩,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扶持50个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51个。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8个,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宜居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4.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启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对口帮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5.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盘活利用,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的强村达到20%以上,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牵头负责领导: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6.强化就业优先。

(1)努力扩大就业总量,分类定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引导新就业形态发展,推动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双创”工作,探索就业创业服务市场化路径。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7.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

(1)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制度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持续推进以第三代社保卡为载体的惠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4)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

48.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1)启动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重点推进18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入学难”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深化集团化办学,提升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教育信息化。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全面实施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三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支持在芜高校发展,推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升本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9.共建共享健康芜湖。

(1)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肿瘤防治中心、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听力言语医学中心等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推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提升三级医院特色优势专科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深化医改,夯实医联体、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提高基层诊疗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深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新增社会化养老机构床位数1000张以上。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0.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1)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建党百年系列文化活动和市第十四届运动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芳。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范罗山市图书馆和城市书房改建,开展非遗资源挖掘和开发利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芳。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协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51.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谋划一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整治力度。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完成187个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居住小区适老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城市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启动中江公园改造提升等工程,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00万平方米、绿道27公里。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面,提升城镇公厕管护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2.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3.高水平建设平安芜湖。

(1)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等。

(2)持续开展“守护平安”行动,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平安芜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全面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推动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7)深化国防动员改革,提升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动委综合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国动委成员单位。

54.创新基层治理体系。

(1)做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平台,持续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聚焦“一老一小”短板,加强养老托幼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开工建设老年大学新校区,办好老年网络教育中心。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加强智慧城市(数字芜湖)建设。实施智慧芜湖“1+4+N”工程,构建“城市大脑”生态体系。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网格化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业务的融合集成和智慧化。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加快建设智慧芜湖(数字芜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争取设立芜湖北斗导航位置服务中心,筹建芜湖市空间信息与卫星应用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6)基于“一端、一卡、一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民生普惠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55.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能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持续推进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

(3)推进政府层级间权责合理配置,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4)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程刚、王芳、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56.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1)建设城市大脑协同平台,围绕基层治理、公共卫生、交通出行、信用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打造协同创新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升级“皖事通办”平台,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57.增强制度和政策供给,带动引领整体高质量发展。

(1)制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落实政策,着力打通制度堵点、连接政策断点,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和政策供给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2)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提高市场主体对政策的获得感,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桑宝庆。

牵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58.持续开展“一抓双比五提升”行动,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1)建立健全专项行动长效机制,落实“市长在现场”,一线协调解决难题,推动政府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奖惩化。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一抓双比五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更新固投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强力推进项目三级调度机制,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开工。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9.强化绩效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1)狠抓成本管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做到“减支不减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基本的同时把更多钱用在发展上。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专项债发行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

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牵头负责领导:单向前。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涉芜事项

61.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成集聚区建设目标任务2/3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鸠江区政府、弋江区政府。

62.开工建设芜宣高速改扩建。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3.建成固蚌、芜黄高速和池祁高速池州至石台段,实现县县通高速。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等。

64.加快芜湖(京东)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投资促进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场公司、市空港公司等,湾沚区政府。

65.支持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南陵县政府、鸠江区政府。

66.提升芜湖--马鞍山、安庆江海联运枢纽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程刚。

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海关、芜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

67.深度融入G60科创走廊建设,开展重点产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参与制定和实施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方案,实施一批科技创新联合攻关专项。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68.构建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平台,开展国家级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

69.全面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自主承诺”登记制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0.加快开发园区“标准地”改革,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

71.推进合肥、芜湖、安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4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海关、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72.推动阜阳、九华山、芜宣等机场口岸开放。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关、芜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机场公司、市空港公司等。

73.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执法,整治突出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4.推动基本医疗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75.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等。

76.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77.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

78.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9.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芳。

牵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同责任单位: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芜湖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0.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81.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汤劲松。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财政局。

协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2.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确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3.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4.强化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红十字会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5.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预防接种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6.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7.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筑牢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阵地,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牵头负责领导:贺东。

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协同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8.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宁波。

牵头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9.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单向前。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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