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01 09:1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应用不断深入,特别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在推进政府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电子签章服务作为其中的一项应用支撑,在推进“最多跑一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功能不断显现。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电子签章应用需求也不断提高,如何规范本市电子文件管理和电子签章使用,确保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对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工作以及电子签章的申请、制作、使用、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有必要对市各级行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类型的电子文件管理制定相应办法;对我市电子签章的建设和应用推广进行规范。

二、起草的主要依据

《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文件。

《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办法》(芜政办〔2018〕28号)等文件。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成立组织。2020年4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市大数据中心成立了开展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电子签章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小组,明确两个办法起草的责任分工。

(二)起草办法。2020年4月-7月,经单位内部反复讨论与修改,形成两个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0年7月,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通过易政网征求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7月27日-8月26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两个办法送审稿。

(四)集体研究。2020年10月,两个办法经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修改完善后报送市政府。

(五)合法性审查。2020年11月4日-6日,市司法局进一步征求有关单位意见。2020年11月23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就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概念界定、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规范。第二部分收集与采集,主要就归档电子文件收集、元数据采集、格式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三部分归档与整理,主要对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时间、归档方式、档案整理、“四性”检测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四部分保存与利用,主要对数据存储、数据备份、利用方式、利用服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五部分移交与接收,主要明确了电子文件的档案移交、档案接收的基本要求。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遵照执行的范围和施行日期。

《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就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概念定义与效力地位、签章分类、职责分工等进行了规范。第二部分电子签章申请,主要对个人或者机构申请电子签章的流程进行了规范。第三部分电子签章制作,主要规范了我市电子签章制作的流程。第四部分电子签章使用,主要规范了电子签章在使用与推广中的事项。第五部分电子签章管理,主要明确了电子签章持有人对已申请电子签章的日常管理、变更、注销等活动的要求。第六部分信息安全,明确了电子签章系统运营服务机构、电子签章系统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保障和要求,健全了安全管理机制。第七部分附则,明确了使用中涉法事及施行日期。

五、下一步工作

(一)分解任务。在文件印发的同时,围绕两个办法中提出的相关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压实责任,逐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及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网站,深入宣传解读两个办法。有效发挥信息、网站等渠道作用,宣传落实的新经验、新进展、新成效。

(三)加强督导。建立两个办法落实的工作交流和任务督导机制,周密安排部署,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分工。

 

解读机关: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解读人:苗振营

联系电话:0553-296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