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31 16:4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要求,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推动芜湖市农业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产业振兴。2020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我市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工作内容和任务指标,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产业特色,推动产业提升、加强集聚效应,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制定相关措施,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一是形成初稿。对照省政府出台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结合我市发展基础和产业特色,提出以重点工作为主抓手,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于2020年11月19日—11月23日书面征求了8个县市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12家市直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集体研究。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审议。

四是合法审查。市司法局对此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五是审议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围绕全市休闲食品、芜湖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力争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市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省市级示范基地13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600亿元。

五、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围绕绿色农产品种养、加工及物流供应三大领域,从源头种植到终端销售配送,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内容。集中力量,加快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加工,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

六、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在体现坚持省文件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做了创新。

一是在重点工作中,根据我市发展条件和特色产业优势,明确量化各项任务指标,围绕特色产业,推动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培育领军企业,在我市重点农业县区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

二是在重点措施中,开展“158”行动示范创建,围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内容开展省市级示范创建,树立模范,拉高标杆;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园区和冷链物流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引领和带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加快转型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

三是在组织保障中,明确加大资金投入,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芜湖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项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建立支撑体系,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合作机制。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为重要平台,支持各县市区与沪苏浙地区广泛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创新合作发展模式。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定期举办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接。

(三)加大资金投入。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四)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扩大对龙头企业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保障基地项目用地,落实降低用地成本、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的基地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五)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落实“158”行动计划“月报告、季调度”制度,总结经验成效,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达标的示范基地予以授牌激励。

 

解读机关: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吴丹

电话:0553-387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