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2-28
文  号: 芜政办〔2020〕32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2-31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展规划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70144
名  称: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长三角绿色

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办〔20203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围绕全市休闲食品、芜湖大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力争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市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省市级示范基地13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6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1.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加快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无为市建设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南陵县、湾沚区等建设省级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城市近郊重点发展都市休闲农业、设施农业及精品果蔬;平原及圩区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城郊农业产业体系;丘岗区打造特色林果茶种植区和生态健康畜禽养殖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因地制宜选择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生物农药使用覆盖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扩大生物有机肥料生产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资生产,强化农膜回收利用,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严控农兽药残留。依规依标组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认,推动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农产品带标带码上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1.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深度对接沪苏浙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全市围绕芜湖大米品牌振兴工程积极推进优质水稻精深加工。在畜禽、水产养殖地区,大力推进工厂化养殖和加工。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大力发展净菜加工及配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鼓励本土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落实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形成一批产值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吸引各类加工主体进园入区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重点打造3个以上成长性好、规模位居前列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无为市、弋江区、繁昌区等要依托省级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

1.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安徽自贸区芜湖片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2家以上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建设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打造一批覆盖范围广、带动能力强、设施齐全的农产品、食品物流园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支持本地农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发展,2025年,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千万元电商经营主体超8家,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7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芜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主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沪苏浙地区各类展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不断提升芜湖名优农产品在沪苏浙地区市场份额。加快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联合推介活动,构建高效的合作机制,促进产品销售流通。创建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园区,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到2025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超1300万人次。大力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合作平台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模式,落实开展一市三省基地互认,高质量建设一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绿色农产品外延供应基地。开展农业园区合作示范,引进沪苏浙地区优质资本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加工园建设。主动对接沪苏浙地区食品工业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招商力度,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大企业、大集团来芜投资兴业和建立总部基地,共建一批全省领先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区。〔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基地实施主体。围绕主导产业,优先选择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基础、有优势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吸引支持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加强与沪苏浙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跨区联合,开展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快沪苏浙农业技术成果在我市孵化转化。〔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加快芜湖大米”“无为螃蟹”“紫云英弋江籽”“陶辛莲子”“五华鸡等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和创建一批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芜湖农业品牌,培育壮大区域公用品牌。各县市区要立足资源优势,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若干个知名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姻合作,共建共享企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强化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提高芜湖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158”行动示范创建。

1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湾沚区作为全省首批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单位之一,要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新发展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主导产业产值每年增长 10%以上,打造成为县域特色支柱产业。无为市、南陵县、繁昌区、鸠江区等地也要明确一县一业(特)主导产业,打造全产业链,争创省级示范县区。〔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2020年首批争创8个省级生产、加工、供应类示范基地;到 2025 年,省级基地总数超 30个,市级基地总数超100个。力争通过创建,每个生产、加工、供应类基地每年产值增长 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 10%以上。〔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培育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园区和冷链物流企业。进一步加大对“158”行动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加工园区的培育支持力度,引领和带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加快转型升级、全产业链发展。到 2025 年,力争产值超 100 亿元的重点农产品加工园区 2个以上;超 100亿元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2个以上,超 50 亿元的加工企业4个以上。〔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芜湖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责任,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项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建立支撑体系,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合作机制。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为重要平台,支持各县市区与沪苏浙地区广泛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创新合作发展模式。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定期举办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接。〔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扩大对龙头企业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保障基地项目用地,落实降低用地成本、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的基地建设主体上市融资。〔责任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落实“158”行动计划月报告、季调度制度,总结经验成效,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达标的示范基地予以授牌激励。〔责任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芜湖市“158”行动首批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及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

 

芜湖市“158”行动首批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

重点园区及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企业名单

 

一、首批“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名单

1.三只松鼠(无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芜湖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4.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6.无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二、首批“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园区名单

1.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弋江农产品加工园区

2.安徽繁昌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园

3.无为市羽绒羽毛加工产业园

三、首批“158”行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企业名单

1.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安徽宇培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