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人,这种场所很危险,可能你身边就有!
“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早知道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三合一”),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即在既有厂房、仓库、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而住宿部分与其它部分又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和设置消防设施,使得这类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与建筑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具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
“三合一”场所具有投资小、规模小、厂房小、人员密度大、火灾隐患大的特点。从消防角度看,“三合一”场所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耐火等级低、布局杂乱拥挤、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差,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往往达不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因火势蔓延迅速、人员难以疏散而造成群死群伤。
1、严格控制使用性质。在具有甲、乙类危险性的生产、存储、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对成片开放的门面要严格限制经营危险化学品。
2、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等级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
3、落实逃生疏散措施。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严格落实火源控制措施。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住宿人员不得在床上吸烟,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远离火源。
5、严格控制可燃材料使用。建筑物的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6、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