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1-16
文  号: 芜政办〔2020〕26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1-27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市经信局 > 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69131
名  称: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芜湖市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芜政办〔2020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加快推进5G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强国和市委、市政府数字芜湖建设战略部署,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产业发展,充分发挥5G对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一)简化基站建设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与5G网络建设相关的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 5G 建设中涉及到规划、审批、备案等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除基站供电改造施工手续在 5 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外,其他审批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批前公示时间除外)5G基站等设施占地按照公共设施占地处理。对纳入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可按照审批流程补办相关建设手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中国铁塔芜湖分公司

(二)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开放。积极推动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风景区、游乐园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开放,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放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和机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水上服务区、市政绿化区、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推动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城管监控杆等杆塔资源向5G网络设施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免费开放所属建筑物。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收费的管理,各相关单位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中国铁塔芜湖分公司和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牵头推进5G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优先考虑多杆合一的多功能智能杆,促进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的集约化利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芜湖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中国移动芜湖分公司、中国联通芜湖分公司、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中国铁塔芜湖分公司

(三)降低信息基础设施用电成本。要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优化 5G 设施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接电效率,满足基站用电需求。要针对5G 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 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5G通信基站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用电成本,加快全市5G网络建设。同时对于不规范的转供电加价行为,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电力部门进行清理整顿,对乱收费行为进行顶格查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芜湖供电公司、中国铁塔芜湖分公司

(四)加大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贯彻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本地标准予以补偿。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铁塔、基站、通信线缆等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阻碍依法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无线电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及时为已完成干扰协调的5G基站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普及5G重要意义,积极消除公众对5G基站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5G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无线电芜湖管理处、中国电信芜湖分公司、中国移动芜湖分公司、中国联通芜湖分公司、中广有线芜湖分公司、中国铁塔芜湖分公司

二、培育5G产业生态

(五)培育引进5G企业。对于企业设备及软件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的5G基带芯片、射频器件、滤波器、物联网(IoT)芯片等5G产业链核心产品生产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资15%的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产业生态构建。支持引资引智,鼓励各地引进建设5G产业链,在土地、用房、研发启动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对实际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5G产业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所在地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支持服务平台创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搭建5G核心器件技术开发平台、中试验证平台、产品分析测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和园区联合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基础电信企业等,瞄准国内一流水平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性能监测、产业监测分析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促进5G行业应用

(八)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引导企业深化5G在工业视觉检测、工业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无线自动化控制、云化机器人等场景的融合应用。对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九)推进企业内外网改造。鼓励企业运用5G等新兴技术实施内外网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内外网改造与创新应用、5G网络改造及典型场景应用、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对于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内外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优化5G发展环境

(十)强化协调监督。充分发挥市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5G建设中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问题。建立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联动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进5G建设有关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要将推进5G基站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市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直有关部门

(十一)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统筹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对5G发展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平台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5G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示范、创新载体和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本政策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与其他政策有重叠的、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