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芜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1-03
文  号: 芜政〔2020〕41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1-12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市教育局 > 基教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61640
名  称: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芜政〔2020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和学生需求,切实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服务,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推进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午餐、午休及课后服务工作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市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要以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管理工作,全力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做好服务。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做好市内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学校主体、企业担责、家长分担的运行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综合改革、系统推进。

(一)属地管理、学校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区域内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逐步推开、稳步推进。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本着逐步推开,稳步推进的原则,2020年秋季开始,以繁昌区、弋江区、直属部分学校进行第一阶段推进工作,力争2021年春季开始,全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

(三)积极稳妥、逐步完善。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度超前、一校一策、家庭自愿,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研情况、周密筹划部署、稳妥实施推进,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服务工作覆盖面。

四、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中小学教育综合服务改革工作包含放心午餐工程、安心午休服务、爱心托管服务。

(二)服务对象。面向所有有午餐、午休和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三)服务时间。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服务时间在保证学校教师每周必须的集中思想政治学习及教学业务进修前提下,原则上为学校上学后至 17:30 左右(最晚不得晚于 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校情确定)。

(四)服务内容。

1.放心午餐工程。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实行学校食堂自主供餐、企业配餐相结合的模式,有食堂的中小学可采用食堂供餐;不具备条件开办食堂的学校,根据需求由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年度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并将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通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向各类学校动态公示达到A资质以上等级集体配餐单位指导目录,学校、学生监护人代表自行按照竞争方式从符合资质配餐单位中遴选确定配餐企业。供餐工作不得层层转包,确保学生餐费用于午餐,确保供餐食品营养品质和食品安全;新建中小学校均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食堂。学生午餐费用由家长承担。

2.安心午休服务。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及午休方式。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主要通过在教室简易午休解决。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也可安排适宜的活动,丰富学生午间生活。

3.爱心托管服务。按照满足需求、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正常放学后有托管需求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学校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学校结合室场、师资等情况,根据学生家庭距离、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情况确定服务对象,摸清工作底数。市内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清学校基本情况,制定本区域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学校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为主体,同时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好各类校内外资源,创新工作方式,聘请校外专家、离退休教师、志愿者等参与服务。学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内各种资源,适当开展各类能够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科技、文化等活动及校本课程,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市内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芜湖市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市内各县(市)、区作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午餐、午休及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活动档案,明确报名办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学校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校领导陪餐制,明确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是学校在规定的教育时间段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措施,同时是解决因家长下班晚等原因造成的部分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实际困难,应本着成本合理分担、政府财政补贴的原则多方筹措经费。在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核定之前暂不收费。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教育服务的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不得用于任何无关开支。

(三)严格规范管理。学校要严格遵守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借机将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盈利性机构,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购买好相关保险,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四)严格落实部门责任。

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要建立健全登记和备案审查制度,将备案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单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高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要建立综合考评及退出机制,对面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定期考评;四是做好校长、值班教师陪餐;五是督促学校会同家委会,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达到A级水平的配餐企业中,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配餐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是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全面推行互联网+视频厨房,向学校、市场监管局、教育部门公开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校外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家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检查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进行通报,并将量化分级、监督抽检结果等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三是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依法查处。

卫生健康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在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快速应对,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配送车辆的正常通行;对配餐企业工作人员政审。

财政部门:要落实好中小学教育服务综合改革工作的各项财政经费保障(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安排相关经费)。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为优质餐饮配送企业参与学校竞争性遴选做好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严格落实监督检查。

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工作责任,保障学生午餐、午休和课后服务安全。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设定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后,重大节日,中、高考时段为重点检查时间,同时,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抽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

学校定期公布伙食账目和食谱,接受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会监督。

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课后服务政策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01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