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新回应:2022年起,安徽省高考取消这2项加分项!

发布时间:2020-09-11 19:42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9月11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召开新闻发布会,

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有新调整!

    会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胡雨生介绍,按照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有新调整。


自2022年起,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