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残保金政策有什么变化?你关心的问题税务部门有回应了

发布时间:2020-09-13 17:33信息来源: 芜湖税务微信公众号阅读次数:编辑:汪文浩 字体:【  

    问:我准备申报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想咨询一下今年的残保金政策有什么变化?


12366解答:

今年申报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主要有以下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一】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还需要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企业在“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栏录入人数,系统自动判断“本期应补(退)费额”为0,直接保存申报即可,不需缴纳费款。



  【优惠政策二】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我省规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会根据“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栏次,自动判断按应缴费额50%或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正常申报才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即2020年申报所属期2019年残保金且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如果是2020年申报2018年残保金,则无法适用上述政策。


主要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