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召开芜湖市扶贫资金投入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8-26 15:10信息来源: 芜湖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发布时间:2020年8月26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财政局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 刘权胤  发布人: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张自道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经市政府同意,今天举行芜湖市扶贫资金投入情况新闻发布会。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财政支持。今天,我从三个方面向新闻界的朋友们介绍我市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情况。

一、聚焦资金投入,保证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我市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基数+增量”方式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做到“两个确保”:确保资金安排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确保资金投入只增不减。2020年我市共投入4.4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0.44亿元,省级财政0.2亿元,市级财政1.965亿元,县级财政1.83亿元,全市投入较上年增加302.34万元,增长0.68%。“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5.26亿元。为防止贫困户出现返贫,自2019年起,我市每年安排防贫帮困保障资金450万,对人均收入不高、不稳定的脱贫户以及边缘户及时提供帮扶。

为确保扶贫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市财政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于2月6日将市本级安排的1.965亿元第一时间下拨至无为市、南陵县,其中:无为市1.67亿元,南陵县2950万元。

二、聚焦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规范安全

在做好扶贫资金保障的同时,切实做好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筑牢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高压线”,先后制定《芜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及《芜湖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程》,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正负面清单,扶贫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扶贫规划用于支持市级脱贫攻坚“九大工程”建设,杜绝扶贫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规范。

二是与时俱进,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我市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部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上下级、各部门数据共享融合,合理设置预警指标,确保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科学化、精确化。

三是实地督查,及时堵塞扶贫资金监管漏洞。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市财政局联合相关主管部门每年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及时发现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三、聚焦绩效管理,保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制定了《芜湖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对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绩效管理贯穿项目建设整个周期。

各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扶贫资金预算的同时,同步填报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对有关部门编报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安排相关预算。

预算执行中,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执行开展监控,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将监控结果报财政部门。扶贫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予以纠正。

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各级财政和扶贫部门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在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履行财政脱贫攻坚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财政支持与保障!

谢谢大家对财政扶贫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