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詹应线发布:“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8-03 09:37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发布时间:2020年7月31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

主持人: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牧启标     发布人: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詹应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莅临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我谨代表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向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也对各位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系统提升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的具体举措。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交水发〔2020〕1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长江(安徽)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皖交港航〔2020〕33号)精神,下面就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向在座的各位做个简单的汇报: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压紧压实船舶和港口企业和从业人员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使全市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促进航运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0年底,长江(芜湖)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400总吨及以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完成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遏增量、减存量,大力推动400总吨以下船舶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全面完成经评估后的《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中明确的港口接收设施的建设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已完成建设或改造的岸电设施设备,加大岸电使用的宣传,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明确的五类专业化泊位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其他泊位岸电覆盖率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提高芜湖籍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和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加快推动船舶LNG加注站立项、建设和运营。

二、重点举措

1.全面落实《建设方案》工作内容。2017年12月,市政府发布了《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了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运营模式、监管体制、保障机制等内容。我市对建设方案进行全面实施,一是在我市港口保留的107个生产经营性泊位上配置了专用的船舶垃圾收集桶;二是2018年9月在长江沿线率先启动对船舶免费招收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三是在芜湖港14个作业区(码头)建成了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岸上固定接收设施,并于2019年底通过竣工验收,具备接收条件;在华谊码头新建密闭性污水收集箱。经过两年多的建设,2019年底已提前全面完成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2.及时修订并发布《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要求,2020年1月,我市对原有的《建设方案》进行了全面评估、修订。分类优化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方案,完善固定和移动设施相结合的接收模式、收费机制,促进接收转运处置环节相互衔接、设施高效利用、经济可靠运行。

市政府于4月22日发布《芜湖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修订),目前,正按照修订后方案组织全面实施。

3.全面布署专项整治。根据今年元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省《关于印发长江(安徽)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立即安排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调查、摸底,督促港航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船逐码头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根据问题清单着手制定了芜湖市整治方案。3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事局、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六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芜湖)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具体部署、推进实施整治工作。5月21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事局等6家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召开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会,芜湖市42家港口企业以及3家水上接收单位和1家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单位参加会议。通报了当前船舶与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传达接收设施建设、转运、处置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4.持续开展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工作。今年3月19日,对14家已建有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接收箱的港口企业接收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督促港口企业进行再培训并开展接收工作;无固定接收设施的港口企业,必须与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单位签订协议,负责组织接收靠港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已于4月24日全部完成签订协议;未建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接收箱的码头协议签订率达100%;要求港口企业6月底前,对靠码头船舶实施生活和油污水全面接收和转运;未建接收设施的9家企业须自行完成固定式船舶污水接收设施建设,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5.开展港口自身环保设施和岸电使用建设。我市所有货运码头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了码头初期雨污水、生产废水等环保设施建设,并能良好运行。另外,组织港口企业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改造和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落实岸电使用要求。从2018年起,加快港口码头岸电建设改造进程,到2019年底,全港码头(不含危险货物泊位)共专门建设、岸电桩91座和改造简易岸电设施5座,完成码头岸电全覆盖,建设新码头岸电设施同步建设,并率先推动6家大型货运码头和集装箱码头使用岸电。

6.着力提高港口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能力,加强水上污染物接收备案管理。在2019年对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单位备案1家后,指导另外2家接收单位在今年3月中旬完成了备案。增加了4艘水上接收污染物船舶;现3家水上接收单位共有9艘船舶开展水上接收工作,并与所有还没有建设污水接收箱的码头签订了靠泊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的接收协议。

7.加快推进船舶污水垃圾港口接收站项目建设。为有效解决芜湖市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问题。我市拟于芜湖港三山港区东汇港务码头下游选址建设船舶污水垃圾港口接收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为:建设1座船舶污水垃圾接收专用码头,船舶生活污水直接接入三山滨江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船舶污水预处理、供电、给排水、通信等设施。项目已列入2020年政府性投资计划,并已完成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相关工作,年内开工建设,该项建成将解决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问题。

8.加快推进LNG加注站项目建设。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是交通运输部下达省政府的任务,省政府将此项任务落实我市实施,要求必须在9月底开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已完成项目核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航评、通航安全、环评、岸线等审查或审批手续,陆域部分工程于4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LNG加注泊位码头水工工程全力落实9月份开工建设。

9.大力推进100总吨至400总吨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工作。5月29日,我市组织召开了100总吨至400总吨运输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将上级有关污水改造的文件精神传达至全市178家水运企业,要求水运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对有关船舶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同时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成立工作专班,由中心分管领导兼专办办公室主任,抽调职能科室人员,组织、协调推动全市污改工作。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对接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调推动污改工作;深入水运企业、污改装置设备厂家、污改装置安装一线,督促、指导污改工作。同时,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芜湖市辖区改造船舶数,按月制定了全市船舶推进进度表,督促辖区船运公司,自行制定进度表,督促企业不折不扣的年内完成任务。

10.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长江芜湖港船舶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由海事、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讨联合检查情况以及其他日常工作中需要沟通、协调的问题,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联合执法、工作进展和信息共享,形成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合力。

三、完成情况

1.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全港区共计配备分类垃圾桶321个,39家港口企业均设置了初期雨水收集池和陆域沉淀池(长江渡口3家企业环评未作要求);辖区化工码头均设置了事故废水池;辖区码头均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洒水车、清扫车、雾炮机、车辆冲洗台、收尘设备等。

2.生活垃圾接收转运:政府招标委托第三方企业转运,截至目前全港区共计接收、转运船舶生活垃圾822吨。

3.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全港区采用固定设施或者移动设施全覆盖,对靠港船舶免费接收,对港口实行以奖代补,截至目前接收、转运船舶生活污水84吨;接收、转运船舶含油污水16吨。

4.岸电设施建设:全港区共建设96座岸电设施(包括5座简易改造岸电设施),实现泊位全覆盖,要求靠港作业2小时以上必须使用岸电,截至目前,岸电共计用电时间5704个小时,用电量57751KWH。

5.船舶防污染改造:从水运公司到船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防污染改造,截至目前,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400总吨以上船舶基本改造完成,100总吨至400总吨船舶共计改造完成350余艘。

6.LNG加注站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核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航评、通航安全、环评、岸线等审查或审批手续,陆域部分工程已于4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

7.船舶污水垃圾港口接收设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设计单位,正在编制可研报告,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8.公务码头防污染改造:正在逐步推进,目标实现生活污水百分百接收,达到零排放。

四、取得的效果

正所谓,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通过阶段性的努力,船舶与港口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高辖区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主动做生态环保的践行者;二是确保了辖区所有生产码头初期雨污水、生产生活废水有效收集、有效处理,不落入长江不污染水源;三是对靠港的污染移动源(船舶),港口通过建设已具备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的收集能力,能保证在港船舶的水污染物的有效收集、上岸接收、转运和处置,从源头有效遏制移动污染物污染长江水体;四是辖区港口企业岸电使用实现泊位全覆盖,大大减少了空气和水体污染,有效解决船舶停靠期间的污染问题。为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芜湖”、提高长江(芜湖)经济带水运高质量发展和持续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市《长江经济带(芜湖)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意见和省厅要求,进一步夯实整治工作。

1.敦促未建接收设施的9家企业尽快完成固定式船舶污水接收设施建设,确保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好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的主体责任,确保全过程不发生二次污染。不得拒绝接收靠港船舶送交的污水,也不得向靠港船舶收取任何费用。

2.进一步推广提升岸电使用率,进一步加快100总吨至400总吨船舶污水改造设施进度和LNG加注站建设进度,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推进,落实到位,为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奠定基础。

3.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加强联合执法监管,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全面开展隐患风险排查及整治工作,对辖区港口船舶污染物处置设施建设、船舶污染物处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开展联合检查,提高监管质量。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们,船舶与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任重道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具体体现,更是一次环保领域观念和认知的改革,在此,我提出倡议:让我们一同投入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中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碧水蓝天,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航运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相信功不唐捐,也定会玉汝于成。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