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芜湖家长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你要知道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20-06-22 09:37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微信群和朋友圈出现个别民办学校进行不实招生宣传的报道,引发市民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扰乱了我市中小学招生秩序。为规范2020年芜湖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及宣传工作,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就招生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中小学能不能跨市招生?

中小学均不得跨市招生。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均不得跨芜湖市招生。除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校(合肥十中)外,市外学校(含民办)在我市以任何形式开展的招生行为,均属违规招生行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招生计划数,学校可以自行选择性录取吗?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招生计划数的一律实行摇号。我市中小学招生计划由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无法取得学籍。

:在严格中小学招生纪律方面,还有哪些措施?

:我市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十项严禁”要求,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坚决维护正常招生工作秩序。

严禁任何学校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县)区教育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有偿招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生源学校不准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学生花名册、成绩册、家庭住址、住宅电话和家长手机等信息,不准接受或索要招生学校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可能影响招生工作的各类活动。凡参与有偿招生的学校和教师,一经发现和核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