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新闻网:2020年幼儿园招生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20-05-22 08:43信息来源: 芜湖新闻网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对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县区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持幼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和规模。政府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园、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监督。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梳理工作,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

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应上报属地教育管理部门。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应将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