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申请保障性住房吗?补贴是多少?市住建局最新回应来了

发布时间:2020-05-12 15:0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日前,市住建局发布2020年度住房困难人群保障条件及保障标准,您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问: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人群都有哪些?

答:以下5类人群符合保障条件:

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为本市户籍、且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的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且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在市区无房,实际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4.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在市区无房,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5.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市、区社保部门新开户并缴纳社会保险。

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采取分档补贴的方式,精准实施保障。实行先租后补,按年发放租赁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问:保障面积是怎么规定的?

答: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15平方米,原则上住房保障对象应租住中小户型,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身户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问:保障标准是什么?

答:1.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人均11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人均8元/月/平方米;自有住房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月补贴金额=月租金×补贴系数。

享受城镇低保待遇家庭补助系数为0.85;享受城镇低收入标准而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补助系数为0.70。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租住市场住房的,按照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占比、分档给予租赁补贴,其中,70%至60%(含70%)补贴3元/月/平方米;60%至50%(含60%)补贴4元/月/平方米;50%至40%(含50%)补贴5元/月/平方米;40%及以下的,按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执行;自有住房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按保障家庭户籍人口数计算,未达标的按实补差。

3.高校毕业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博士、硕士、大学本科和专科分别按照基础租金(除家电家具、装饰装潢以外)的80%、60%、40%和20%给予补贴。累计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标准为3元/月/平方米,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享受租赁补贴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