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章法”

发布时间:2020-04-14 09:58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导则》提出,各地城镇老旧小区应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据悉,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基础设施、房屋整修、公共设施、安防消防、建筑节能、“适老化”和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等内容。

《导则》指出,小区各类管网改造应统一规划建设,宜选择地下敷设的方式;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小区,应结合小区水电气改造,实现“一户一表”管理到户,水表、电表宜集中设置于公共区域;应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确定小区排水系统,制定化粪池、商业隔油池整治方案;鼓励实施雨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小区改造宜同步实施光纤到户通信系统。

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整治包括公共空间、绿化、停车、充电设施及场所、管理用房、健身器材、信报箱、智能快件箱、公共宣传栏、无障碍设施、大门围墙、标识标牌等设施的整治。

在安防、消防改造方面,小区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按照智慧安防要求,小区主要出入口、重要通道、公共区域、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宜设置监控设备;视频监控系统主控室宜设在物业值班室,并接入公安联防监控系统。

在屋面改造方面,屋面节能改造宜与屋面防水修缮同步进行。

在“适老化”改造方面,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应遵循易识别、易到达、无障碍、保安全的原则;“适老化”改造应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

在加装电梯改造方面,加装电梯工程应确保既有住宅的结构安全;应对既有住宅结构进行安全性评估;加装电梯工程完成后,按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宜由生产厂家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