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0条措施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08 09:06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养老服务行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从运营补贴、疫情防控补助、备案效率等方面出台了10条措施,聚焦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助力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助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要求落实养老服务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降费政策,适当减免养老机构房屋租金负担,对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水气费用进行补助,提高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标准,积极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通知》还明确阶段性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封闭期内运营补贴上调30%;对因养老机构封闭式管理未能及时返院的老人和工作人员,返院时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按照每人200元标准进行补助。通知还提出将疫情因素纳入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养老服务)中心评估范畴,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备案的养老机构,可延长备案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