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回国人员未参加基本医保确诊新冠肺炎医疗费个人负担

发布时间:2020-03-23 09:2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3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致海外安徽籍同胞及其亲友的一封信》,提示入境回国人员中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根据国内疾控专家建议,海外回国路途遥远,所接触的人群也较为复杂,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极易发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如近期非十分必须,建议暂缓回国或赴有疫情的国家(地区)。确有回国需求时,应先评估自身健康状况。

安徽省外办提示:需要回国人员,回国前请按照属地原则,提前联系所在县(市、区)进行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被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安徽将本着“一视同仁,中外一致”的原则,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对所有入境来皖(回皖)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费和餐饮费由个人自理。

入境回国人员中如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