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抗疫“白衣战士”激励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20-02-19 09:1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保障和激励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的若干措施,细化工作举措,保障和激励我市医疗卫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时积极作为,扎实工作。

一是对疫情防控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援助湖北任务完成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单位2020年度绩效工资总量。

二是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特事特办”要求,对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从简从快认定工伤、落实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三是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作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及时奖励。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标准为1500元、3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

四是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可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相关招聘手续可疫情过后补办。

五是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岗位聘用时予以倾斜。其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一年经历,优先推荐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并免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其中,获市厅级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其疫情防控工作经历,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上一级职称。优先推荐申报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和相关人才项目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