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激励教育卫健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

发布时间:2019-12-27 09:5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12月25日上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教育、卫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开展服务暂行办法》,通过系列激励办法,吸引鼓励和引导已退休和延迟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开展服务,确保艰苦偏远地区群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服务范围

《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共分6个部分,分别为人员条件、服务范围、实施程序、支援方式、工作保障和安全保障。支援人员主要服务范围为:无为市、南陵县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不含城关镇),无为市、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不含城关镇)和鸠江区(不含街道)村居教学点及村居卫生服务站点。支援服务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需求并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镇。

人员条件

记者了解到,此次教育、卫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退休教师、退休医生和经批准延迟退休的卫健系统高级专家三类人员。具体为:本市中小学编制内退休教师,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教龄满15年;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岗位退休人员,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资格,执业时间满20年,符合需求岗位条件;符合《关于高级专家延期办理退(离)休问题的通知》(皖人发〔1998〕52号)规定的卫健系统高级专家。

弹性工作制

退休教师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支教学校需求频次开设课程。退休医生具体岗位由受援县区卫健委在服务范围内统筹安排,原则上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安排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团队领头人,指导基层慢性病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也可到村居卫生室担任村医;医师、助理医师原则上安排到村居卫生室担任村医。延迟退休人员实行兼职服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由受援县区卫健部门向市卫健部门提出需求,市卫健部门结合受援县区实际和高级专家专业类别统筹安排。

补助情况

记者注意到,为确保支援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将给基层教育卫生人才一定工作补助。根据退休教师职称情况,每课时分别按中级100元、副高150元、正高200元发放支教补贴,原则上每月发放总额分别不超过2000元、3000元、4000元;根据退休医生职称情况,每月分别按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00元,副高级职称或城市基层、农村正高级职称不超过4000元,中级职称或城市基层、农村副高级职称不超过3000元发放基本补助,担任村医的每年另享受3万元村医补助;担任村医的医师、助理医师,每年享受3万元村医补助;兼职服务的延退高级专家在保持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的基础上,按工作天数享受兼职补助,计入延长退休人员参保基数。此外,以上人员根据职称、往返次数等情况享受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交通补助按每次往返100元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生活补助标准由各受援县区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