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06 11:3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芜政〔2019〕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9年11月27日印发,现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重点群体活力,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二、《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2018年11月,省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意见》(皖政〔2018〕101号),确保实现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的要求。安徽省城镇居民增收办在2019年城镇居民增收考核细则中明确提出,地市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地方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政策或贯彻落实省政府101号文件意见办法,压实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责任、任务。

三、《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实施意见》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起草。我局召集市城镇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意见》(皖政〔2018〕101号),梳理我市现行的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方面的政策文件,并就我市如何贯彻实施进行了专题讨论。在汇总各单位修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改完善并形成了《芜湖市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贯彻实施意见(送审稿)》,并通过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12日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共四部分内容,包括6个方面16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确保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第二部分:努力增加城镇居民“四项收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相关责任,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是以促进就业为抓手,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以激励双创为助推,努力增加经营净收入;三是以保值增值为动力,努力增加财产净收入;四是以落实政策为保障,努力增加转移净收入。

第三部分:完善机制,加强监督。一是深化工资制度改革、规范金融理财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收入分配秩序;二是完善个人收入信息统计、建立收入分配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收入监测能力。

第四部分:强化保障,确保居民增收政策落实。将居民增收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范围,确保我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拟定了“具体任务分解表”明确2019年城镇居民增收重点工作分工。

 

解读机关:市人社局规划基金科

解读人: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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