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精神,结合国务院相关部委已出台的各领域标准目录,芜湖市印发了《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芜政务办〔2019〕21号),组织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开展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工作。目前,8个县区均已制定本县区的试点成果推广方案,并结合自身情况,各自选取10个领域开展第一批次试点成果推广工作,同时,各县区也选取了2个乡镇级单位对10个领域同步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