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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深化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 被阅读www.wuhu.gov.cn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十日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OO八年六月)

 

    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就深化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按照打造“审批项目少、环节短、收费低、规范透明的城市”要求,深入推进各部门审批职能整合,确保审批机构、审批项目和环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三到位”,使“中心”各窗口行政审批实现实质性运转,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在2007年推行“两个集中”工作的基础上,将原以合署、挂靠形式设立的行政审批科,在不突破机构限额前提下,单独设立行政审批科,承担行政审批(许可)职能。同时,按照审批、监管分离原则,明确其他相关科室履行检查执法权。这些单位是:

市直单位(20个):市发改委、经委、建委、农委、公安局(含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市容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房管局、卫生局、商务局、教育局、水务局、林业局、物价局、安监局、交通局(含公路局、运管处)、港航局、人防办。其中,公安局、房管局已经独立设置。 垂直管理单位(5个):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其余相关部门必须整合审批职能到一个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二)按照“三到位”要求,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1.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中心”要到位。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审批科负责人必须在“中心”办公,各有关部门应授权到位,使窗口能够独立开展审批业务,成为单位实施行政审批职能的唯一部门。

        2.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中心”要到位。全市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及收费项目,原则上应全部进入“中心”办理。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办理和收费。

         3.行政审批环节进“中心”要到位。除技术检验检测、专家论证、组织听证和市各专业委员会审批等环节可暂不进“中心”外,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环节应全部在“中心”内运行。

    对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或上报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由窗口首席代表预审并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根据审核论证结论及时予以审批办结。

    (三)做好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9号令。各部门和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第29号令的要求,衔接好下放审批项目,确保项目下放后能规范有效的运行。各区政府要抓好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将相关审批项目和运行环节授权进驻“中心”的区综合窗口,保证区级综合窗口全面履行区级行政审批职能。

        三、实施步骤。具体实施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 月下旬)。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研究落实计划和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7 月)。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对审批职能、机构进行再梳理、再检查,对内设机构职能认真进行归并整合;根据审批工作实际,研究确定行政审批科的职责、编制,制定运行办法。同时,对审批环节和流程进行梳理检查,按照“两减一提”(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提高。

        7月底,各单位向市编办上报独立设置行政审批科职责、编制方案。市编办根据各单位内部职能归并调整具体情况,逐个修订“三定方案”,下达确认文件。

    各区政府在市“中心”协调指导下,建立完善审批运行新模式、新流程。7月底以前,各区综合窗口实现实质性运转。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8 月)。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市法制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责成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确保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化行政审批“两个集中”,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应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职能归并、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问题,确保按时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深化“两个集中”工作,关键是抓好内部职能归并,重点是要保障行政审批科独立设置。各单位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认真分析开展“两个集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合理调整机构和人员,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运行和监督制度,明确各职能机构的职能和责任,使行政审批科进驻“中心”后真正实现实质性运转。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机构调整和职能归并工作。

    (三)加强督查,稳步推进。市“两个集中”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程指导和协调,保证此项工作稳步健康开展。市行政服务中心9月份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全市深化“两个集中”工作的进展情况。市监察局要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芜政办〔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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