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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1月24日正式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 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包括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两种。 普遍调整养老金包括,2007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上述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另增加1.5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发给。特殊调整养老金包括,退休前获得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养老金70元、6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养老金4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另增加养老金30元;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人员达到7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到达80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但在2006年、2007年调整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另增加30元至50元养老金的女性退休人员,不再另增加基本养老金。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养老金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挂钩。这次养老金调整采取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即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另增加1.5元养老金,实现了公平与激励的有机结合,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政策。二是完善养老金调整制度。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普遍调整与退休人员以前的缴费年限适当挂钩,重在建立机制,尽早实行统一规范的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特殊调整重在理顺关系,逐步理顺早退休与晚退休、企业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之间待遇差距过大矛盾,理顺再分配关系。三是调整养老金水平与我省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四是继续对部分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实行倾斜。 记者 李扬 实习生 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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