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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电热水袋爆炸伤人 消协组织依法维权
2008年01月09日 来源:部门网站 被阅读www.wuhu.gov.cn

    2008年元月7日一大早,芜湖市消协来了两位特殊的消费者 ,他们手持锦旗和感谢信,满怀感激之情来市消协,感谢消协工作人员为他们被电热水袋爆炸烫伤的女儿讨回了公道。孩子父亲动情的说:“你们不仅是帮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更为我们挽回了两个家庭的幸福。”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26日说起。这天下午,消费者黄先生满面愁容的来到我会,称12月22日其年仅1岁多的孙女在家中床上被正在充电加热的电热水袋爆炸烫伤,目前在医院治疗,孩子头部、颈部、背部均严重烫伤,脑部水肿,可能有生命危险。由于孩子是在爷爷家里被烫伤的,因此老人背负了沉重的精神压力。而商家在得知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后,态度消极,企图利用商品外包装上的免责条款“充电时应离开人3米以外、婴幼儿严禁使用”为由为自身开脱,只同意退货,不同意赔偿。在万般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我会求助,要求经营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我会在受理此件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刻开会分析案情。通过反复研究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后我们认为,消费者未按说明书使用热水袋并不等于热水袋会发生爆炸,商家提供的热水袋必须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前提,商家不能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逃避赔偿责任。针对此案件,我会专门指派了有一定调解经验的史翀同志来负责调解此起投诉,并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人道主义精神的角度出发,从厂家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的要求出发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我们的反复宣传,经营者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同意联系厂家并在我会的调解下就赔偿问题和消费者展开协商,在此情况下,史翀主动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趁热打铁,组织消费者、经销商、批发商、生产厂家进行调解,最终在我会的协调下,消费者一次性获赔六万元。使这一起人身伤害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消费者对结果十分满意,动情的表示:“正是由于你们的工作挽救了无辜的孩子和两个家庭,消协不愧是广大消费者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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