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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继先同志兼任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自2007年1月起); 陈四清同志任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副主任(副 局长),免去其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茆振文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唐开强同志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小平同志的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方陵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朱维平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爱清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芜政人〔20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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