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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要 目
▲市领导上路对争创迎检和大拆违工作提出新要求
▲全市整治渣土污染“洁地行动”拉开序幕
▲镜湖区城管系统实施量化考核办法效果明显
现 场 办 公——好
基 层 情 况——明
解 决 问 题——快
市领导上路对争创迎检和大拆违工作提出新要求
10月20日,是我市第239次“市长上路”。当天,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敬农、副市长洪建平及各区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市长上路”。市领导现场了解了我市拆迁、拆违工作进展情况和保兴垾施工进度情况,听取了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参观了市市容局110城管指挥中心,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现场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拿出整改意见。
杨敬农指出,我市争创安徽省首届文明城市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各项任务已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问责制。有关部门要对占道经营、渣土污染、“五小车辆”等市容顽症进行集中整治,以此来推动争创工作。9月29日“市长上路”以来,我市拆迁、拆违进展快,市容市貌变化大,效果明显。拆违工作要乘势而上,通过拆违推进城市建设,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使市民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政风民风。各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齐心协力地解决问题。市直部门要不遗余力地支持各区大拆违工作。110城管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未来发展的方向,应加大建设力度,实行市、区两级管理的模式。
洪建平指出,拆违工作全市上下要形成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拆违当作自己的“份内事”来抓。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带头自拆的单位和个人,曝光“钉子户”。要加大对主要道路两侧的拆除力度,为明年主要道路改造创造条件。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市民出行创造条件。 (宣 教 室)
渣土 不该去的地方不能去
全市整治渣土污染“洁地行动”拉开序幕
“停车!请出示你从事渣土运输有效证件,接受我们对你的车辆检查……”10月22日晚上,市市容局组织开展的整治渣土污染“洁地行动”拉开序幕。来自市市容局、公安城警支队、公安交警支队、市广场办及镜湖、弋江、鸠江区市容局的60名执法队员参加了上路整治。
据市市容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洁地行动”是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新举措。根据市政府10月20日市长上路督查意见,针对目前中心城区开工建设项目数量多,渣土、建材运输量大的特点,为规范渣土、垃圾运输管理,有效防止运输途中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市市容局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洁地”行动。
此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是:对违反渣土、垃圾运输规定,不文明施工,运输中污染路面、没有相关手续、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的行为,依据城市渣土管理有关规定,实施严管重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乱倒垃圾、乱倒渣土行为,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当天晚上,整治行动持续到凌晨2点,帮助运输、建筑单位整改安全隐患4处,提出文明施工整改建议方案6处,停运7台车体损坏、可能造成污染的车辆,依法查扣污染车辆5台,对2家渣土运输工地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宣 教 室)
获奖有凭有据 受罚口服心服
镜湖区城管系统实施量化考核办法效果明显
在7月份的考核中,镜湖区市容局的督查考核科在全局15个中队及3个科室中综合考核名列第一,获得了一次性奖励,考核得分纳入全年综合评比。这是镜湖区市容局实施量化考核办法后出现的新局面。
在近年来不断优化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镜湖区市容局从年初开始实施了执法队员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办法,重点考核 “执法成效、队伍建设”两大类,涵盖路面管理、督查抄告、队容风纪、信息宣传、安全生产等十个小类,共计30余条量化标准,每项标准对应一定分值,在一个月的考核中,如果没有达到对应的标准,分值便被扣除;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细则标准。同时,该办法还特设了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对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工作有新思路,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得到上级肯定或推广的予以加分,而对中队或科室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刑事、纪律处分或责任事故等情况的实施一票否决,全部考核分数为零,同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该项量化考核办法出台半年多,对整个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成效明显,有力地保障了镜湖区市容管理系统在全市率先推出的诸多管理措施的实施,如高峰岗巡查、“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等,逐步实现了由模糊化管理到量化管理的转变。现在,在路面上,执法队员几点到岗,在岗上的装束是否整齐,在岗上完成什么样的管理目标,都细化到某个分值,从而有效实现 “路面有人、事有人管、管理规范、保障长效”的目标。实践证明,通过量化来奖勤罚懒,有效地解决了过去考核中存在的人为化、不透明化等可能存在的有失公平的现象,让获奖有凭有据,让受罚口服心服,进一步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许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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