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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实施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芜湖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是实施民生工程,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芜湖市《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提高农村“五保户”生活水平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城市低保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成果,实行分类施保,加快推进农村低保扩大保障覆盖面和提高补差水平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7175人,6月支出保障金570.88万元,人均月补差99.85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农村低保对象26090人,月支出保障金63.42万元,人均月补差24.31元,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力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目前,全市五保集中、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已达到或超过市“民生工程”确定的2100元、1600元的2007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市区支出救助金33.95万元,农村救助支出52.3万元。通过改扩建工程,市局投入以奖代补资金等方法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到6月底,全市已立项的新建、改扩建敬老院项目17个,预计新增床位1700张;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和救助站的搬迁新建工作进展顺利,新址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基本完成,建设设计方案已通过评审。工程进入施工单位招标阶段。妥善安排春荒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2.14万人,发放春荒救灾款87万元。
二是推进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得到较好保障。修订《社区建设目标任务考核标准》。召开全市创建和谐社区动员大会,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的实施方案》。成立市社区建设理论研究会,打造理论研究和调研的工作平台,为社区建设向深层次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组织各县区分管领导、民政局长赴大连、长春观摩学习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新方法。镜湖区被确定为全国社会工作人才建设试验区。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调研,草拟《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芜湖县已被批准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
三是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契机,以纪念建军八十周年为重点,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接受了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考核,在此基础上补缺补差,进一步完善双拥软件资料,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申报工作。目前,已通过公示,全国双拥模范城正在待批当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驻市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按照生活补助费发放动态管理,半年审核一次的原则,6月,市双拥办会同军分区政治部对新增加的64名随军未就业家属进行审核,并已转送各区按程序审查、审批,切实把好事办好。积极稳妥地做好53年前的退役老兵、进藏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
四是老龄事业等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并印发了《芜湖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便民服务,将原有3项审批项目精简为2项,并取消项目审批收费,同时将审批内容并入一个科室,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出台实施芜湖市《市区居住区和建筑物名称管理规定 》、《门牌规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门牌规范设置工作;彩票销售业绩持续增长,截止6月底,销量达6541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的65%;殡葬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顺利地完成骨灰堂的搬迁运营工作。扎实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芜湖县婚姻登记处已申报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在为民办实事上有新成效。加强了内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加大了考核力度,完善“首问负责制”;加强了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民政网站作用,及时发布有关民政工作的政策变化、业务流程、办理程序等信息,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社会对民政工作监督。
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民政工作将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第十二次和全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围绕建设和谐芜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立足于改善民生,切实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立足于发展民主,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立足于服务社会,不断提升民政事务的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协调发展。(局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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