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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简介
芜湖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
芜湖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思路:依托三山新区的火电、水电等大型能源制造基地,充分发挥北接国家重点工程京沪铁路的滁黄(黄山)高速、直达上海的沿江(沪渝)高速公路、芜湖长江二桥、芜湖市城区三环道路等周边便捷的高速交通物流网和长江黄金运输岸线的优势,借助芜湖境内的奇瑞汽车、美的空调、日立电器等机电产业群,利用区内富裕的劳动力及芜湖高等教育园区的人才资源,以开发区为载体,大力发展食药品、机电器械、汽配模具及高新技术配套等无污染项目,走绿色开发区之路。
芜湖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自2001年3月15日建区以来,完成了一期3.5平方公里的“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区内道路网与区外高速公路直接相通;电信电讯、光纤宽带等现代化通信设施完备;已建成的35、10千伏工业供电网连接供应上海的华东电网,可保证高速增长的生产需求;同时,区内正在兴建中国华电集团(芜湖)发电厂,一期投资49亿元,2008年投产,年发电60亿千瓦时,建成后可为开发区企业提供充足稳定、价格低廉的电力供应。引自长江的日供水5万立方米的自来水可确保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需要。目前,开发区共引进工业企业53家,吸引资金23亿元。北京双鹤药业、安徽中人药业、加拿大亚美联合、上海东方希望、上海海诚投资、北京园丁包装印刷等一批规模企业相继落户,部分已竣工投产。逐步形成规划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整体协调发展的绿色经济开发区。2005年度创产值 6.5亿元,解决周边地区剩余劳动力就业3000余人。
芜湖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先后被批准为安徽省省级经济开发区、安徽省区域重点工业园区和安徽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2、区位
芜湖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位于安徽省芜湖市西南端的三山区境内,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势平坦。开发区北沿321省道,南、西依三华山,地势北低南高,平均海拔9.5米。
3、基础设施
开发区自2001年3月15日破土动工以来,累计投入近2亿元用于3.5平方公里的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建成区做到绿化、亮化、美化,已形成了规划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优势特色明显、整体协调发展的特色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为企业提供“五通一平”(给水、排水、供电、道路、通信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区内道路网与区外高速公路直接相通;电信电讯、光纤宽带等现代化通信设施完备;已建成的35、10千伏工业供电网连接供应上海的华东电网,可保证高速增长的生产需求。
4、资源和产业优势
现有资源(1)岸线资源,全区长江岸线--23公里,其中5000-10000吨轮深水岸线9公里,规划中的长江第二公路大桥距开发区仅8公里;(2)蔬菜资源,全区复种面积16万亩,年产量20万吨;(3)矿产资源,区内矿种有石灰石、石英矿等;(4)旅游资源,区内有市区最大水面,芜湖市“西湖”--龙窝湖,面积7平方公里,计划整体开发休闲旅游观光,另有新淮铜山寺等其他景点;(5)市场资源,区内有皖南地区最大蔬菜批发市场“三山蔬菜批发市场”和峨桥的“江南第一茶市”; (6)电力资源,连接上海华东电网的中国华电集团(芜湖)电厂项目,该工程现已开工,一期投资49.38亿元,建设2台66万千瓦发电机组,预计2008竣工投产,年发电60亿千瓦时;二期投资70亿元,建设2台100万千瓦机组;市重点建设项目,响水涧抽水蓄能电站,静态投资37亿元。
5、水、电、劳动力
能源成本:
供电:企业自架变压器,不需缴纳增容费。按不同用电类型及不同时段计算。具体是:①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1-10KV,按变压器容量每千伏安每月20元缴纳基本电费),平时0.5728元/度,峰时0.87248—0.9248元/度 , 谷时0.3216元/度;②非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1-10KV),平时0.7658元/度,峰时1.1628—1.2288元/度, 谷时0.4358元/度。
供水:不需缴纳增容费。工业用水价格1.30元/吨。
煤价:2006年价500-600元/T。
(2)建材成本(2006年7月价):
水泥230元/吨,钢材3500元/吨,石子22元/吨,砂子价26--30元/吨。
(3)物流成本:
本地区物流业发达,产品向华东地区辐射能力强。到南京、宁波等地产品以体积计算运价25-75元/m3(中原物流公司0553-7911199)。
(4)薪资成本:
普工:月工资500-600元(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技术人员:1000-2000元/月;中、高级管理人员:2000-5000元/月。
6、用地情况
开发区内土地主要持力层为粉质粘土,部分地区基岩埋藏很浅,地基耐压力高,工程质量良好,工程建设成本相对较低。开发区为企业提供“五通一平”(给水、排水、供电、道路、通信和土地平整)的熟地。
7、服务和配套
芜湖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奉行“力争领先一步,追求步步领先”的工作理念,借鉴优秀开发区的管理模式,设置精简的管理机构,为国内外客商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管委会协助办理项目立项、公司登记等手续。同时,还在公司注册验资、供水、供电等其它方面为企业提供协调服务。
8、优惠政策
第一条 新办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和市辖区域外国内投资工业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注册资本100万以上按下列办法奖励:
企业自纳税之日起五年内所缴税收的区级实得部分,前三年由区财政全额奖励,第四第五年由区财政奖励50%,第六年至第八年以企业前一年税收入库数为基数,新增区级实得部分由区财政奖励20%。
第二条 原市属企业来我区投资兴业的工业企业,以企业上年的税收入库实绩为基数,三年内每年以上一年入库数为基数,增量的区级实得部分全额奖励。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和市辖区域外国内投资企业新办商贸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的,按下列办法奖励五年,第六年至第八年以企业前一年税收入库数为基数,新增的区级实得部分由区财政奖励20%:
1、年纳税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的,按其缴纳税收的区级实得部分,由区财政奖励45%。
2、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以上的,按其缴纳税收的区级实得部分,由财政奖励55%。
3、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以上的,按其缴纳税收的区级实得部分,由财政奖励65%。
第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投资再退税政策外,对新增增值税区级实得部分,前三年由区财政奖励80%;区内生产性企业与区外资本合资、合作产生新体的,按企业上年度税收入库数为基数,新增的区级实得部分,前三年由财政奖励80%,第四年至第五年由财政奖励50%,第六年至第八年以企业前一年税收入库为基数,新增的区级实得部分由财政奖励20%;注册地在三山区的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其缴纳的所得税三年内按区级实得部分的50%奖励。
第五条 凡来我区投资的外商及市辖区域外国内投资者均可按政策取得五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道路)一平(土地平整)的熟地及土地集体流转使用权证,地价根据具体项目商定。
第六条 免收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9、承接的产业
坚持发展食品、医药、保健品制造业,逐步拓展纺织服装制造业,汽车零部件,电气器材、电子设备等制造业。
10、 合作方式
开发区提供“五通一平”土地及完善的投资服务,企业自行融、投资建设生产基地。
11、联系方式
服务机构及电话
招商部 0553—3918226 3918227(传真)
建设部 0553—391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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