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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进度
(一)低保工作进展顺利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被摆在我市23项民生工程的重要位置。
我市农村低保制度自2000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以来至今已7年,根据省12项民生工程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确定农村低保工作重点是完善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人均补差额。目前三县农村低保标准为960元/人.年,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为1440元/人.年。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为10612户,22530人,月人均补差25.27元,保障覆盖面为1.72%。保障金全部由金融机构代发,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发放。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2000年在全市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际,我市制订了《芜湖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并下发了《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2007年农村低保覆盖面达到2.6%,年人均补差不低于260元的目标任务。
各县和涉农区紧紧围绕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修订完善了2000年出台的农村低保操作规程,以提高保障覆盖面和人均补差为重点,加强规范管理,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到6月底,我市农村低保保障人数将达到33000人以上,保障覆盖面达到2.6%,月人均补差达到25元以上,可提前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城市低保的动态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应保尽保成果得到巩固,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今年以来,为应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实际,市区从4月份起,按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补助市区低保对象用水,并从7月份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52元。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3960户、55610人,当月支出保障金555.91万元,人均补差100.3元。
(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高
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提高农村“五保户”生活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集中供养年人均2100元以上,分散供养年人均160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各县区开展了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排查摸底,在逐村逐户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五保供养对象数据库,实现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各县区采取措施,拓宽供养资金筹集渠道,实行“一卡式”发放,确保五保对象按时足额领取生活费。截至5月份,各县区全部达到或超过以上标准,完成了今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的目标任务。
为实现今年农村敬老院建设目标任务,我市继续利用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乡镇也积极筹划,到5月份,全市已立项的新建、改扩建敬老院项目16个,规划新增床位数1200张。目前已有近一半项目动工建设,其余项目可望在7月底前动工。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年底全市新增1000张敬老院床位、集中供养率超过30%的目标任务可以实现。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推进
市政府将《芜湖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和《芜湖市市区居民因病贫贫救助办法》进行整合,重新颁布了《芜湖市市区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救助范围覆盖市区全体居民,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救助程序,增加了救助形式,并明确规定对大重疾病患者开展医前、医中救助,提高了救助时效性。目前,市民政局已着手新《办法》的宣传和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做好新老医疗救助办法衔接和平稳过渡工作。三县民政部门均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建立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启动城镇医疗救助工作。
市、县区政府大幅度增加了医疗救助的资金投入,市政府今年对市区医疗救助安排预算资金300万元,并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拨付;区级财政也按规定配套等额资金。三县政府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均大大超过省里规定的额度,并对医疗救助所需资金实行兜底保障。我市还通过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仍符合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并从政策上鼓励一般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等措施,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
目前,城市共救助160人次,支出救助金70万元;农村共救助32650人次,支出救助金65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1%和24.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县农村低保资金负担较重。根据2007年我市农村低保实施方案,三县全年预计保障人数将达到27000人,按年人均补差260元的最低标准,全市将需农村低保资金702万元。省补助我市农村低保指标12052人、205万元,不足全省的1%,而我市县级财政负担500万元,占农村低保资金总额的71%以上,地方负担偏重。
2、五保供养经费不足。我市目前实际保障五保对象9530人,比省认可的8645人多出885人,这部分人员的供养经费全部由地方负担,供养经费紧张。市政府确定我市今年集中供养率要达到30%,全年需完成16个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新增床位1000张,建院经费不足。预计今年全市共需敬老院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其中市、县区、乡镇自筹资金2000万元,尚缺资金1000多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城乡低保。认真组织实施城市低保的半年复核工作,市区按新的保障标准落实保障金,加强规范管理和动态管理,实现保障标准与管理水平同步提高。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集中时间组织审核、审批,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保障起来。
2、五保供养。加快敬老院新建、改扩建进度,在上半年完成筹备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完成全年的敬老院建设目标。
3、医疗救助。市区按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开展救助,积极开展医前、医中救助试点;督促三县修订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尽快实施城镇居民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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