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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2006年10月23日 来源: 被阅读www.wuhu.gov.cn

[公安]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交警】 ID:548081 

作者: 开心果(2006-6-28 19:42:56)   Email: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肇事逃逸是怎么处罚的,我有个朋友他在骑自行车在正常车道里行驶时被一辆客车撞倒,当时自行车的前轮被轧弯曲,人也倒地摔了轻微的伤,可是驾驶员停车看了看就开车跑了.请问抓到这名驾驶员时他的性质该怎么去处罚,是不是已经够上肇事逃逸罪,具体怎么量刑??回复为感!~~~谢谢!
部门答复意见共1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06-7-5 15:19:13答复如下:

    网友开心果你好:
     根据你对事故情况的描述,该驾驶员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因受害人只造成轻微伤,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该驾驶员的行为,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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