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芜湖市各大媒体均公布了市政府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报道,对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同城借读费。现请问有关部门,对原先新生入学一次性缴纳六年数千元的的借读费,现根据该项规定能否予以退还呢? |
| 芜湖市教育局在2006-7-17 16:41:07答复如下:
[网友]随峰而逝: 根据《芜湖市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3所改制初中停止招生,并规定同一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这是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让所有适龄儿童接受平等教育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在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也将停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列入计划清理的范围。因此,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中不再有借读生。2005年以前,经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学校招收的借读生以及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的借读费是属于依法收费范畴,已缴费的学生仍是经过批准的借读生身份不变,根据财政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校收取的借读费已于当年上缴本级财政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因此原先缴纳的借读费不属于退还范围,请予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