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现在在芜湖的一家单位工作,户口是集体户口,我老公(外省人)刚从部队出来,现在要办理落户手续,那么他的户口该落在哪里?我们还没买房,麻烦负责人回答的详细点,为了这事都跑了四趟了,单位负责户籍的人说我是集体户口,不能落在我这,派出所说可以落在他的工作单位中,结果民政局的人又说不能落在他的单位中,由于他是夫妻投靠过来的,户口一定要跟我的落,能否告知一下究竟哪个部门说的算? |
| 市局治安科在2006-10-8 15:31:06答复如下:
网友你好!户口迁入和立户均需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才能办理。由于,你刚刚退伍暂时没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将户口落在本单位集体户上。具体办理手续:请持“军人退伍或转业证明”,“所在单位接收证明”和“单位集体户口簿”,到单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待有合法固定住所再办理单立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