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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夫妻相互投靠)户口迁入审批手续?
2006年10月20日 来源: 被阅读www.wuhu.gov.cn

一、受理条件

符合《芜湖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项: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居住面积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市人均(15平方米)住房标准的公民配偶,准予户口。

二、申报材料

①原籍户籍证明

②婚姻及住所证明

③申请人户口簿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公民应向属地派出所申请;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派出所当场审批办结。

四、收费标准

《准予迁入证明》每张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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