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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离、退休人员)户口迁入审批手续?
2006年10月20日 来源: 被阅读www.wuhu.gov.cn

一、受理条件

符合《芜湖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项: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居住面积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市人均(15平方米)住房标准,申请来我市居住的外地离休、退休公民,准予户口迁入。

二、申报材料

①原籍户籍证明

②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离休、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程序与时限

公民应向属地派出所申请;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派出所当场审批办结。

四、收费标准

《准予迁入证明》:2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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