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本地迁往外地又从外地嫁回三山的,户口迁来三山后身份证号跟别人重号,三山所负责户藉的同志说结婚证上原来的身份证号要更改,否则以后无法办理准生证,并开出证明。国庆长假前我去繁昌民政局办理更改手续,一位40岁左右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她说这是派出所的问题,她们不会帮忙更改,但如果是她们的工作人员自身出现错误却是可以改的。我问,既然你们自己出现错误可以改,为什么派出所出现身份证重号却不能改??她说是市局领导开会时严格要求她们不能更改。 我想问下有关部门,这是二个部门没有协调好还是国家就有这样的明文规定???我想后者是不存在的,那么那位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不是有些失职? 最后我的结婚证上的原身份证号怎么更改??? |
| 繁昌县民政局在2005-10-10 9:25:16答复如下:
关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吗?”的答复 我局于2005年10月8日上午收到县信息办转来的芜湖政府网“市民心声”栏目关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吗?”的投诉,现答复如下: 一、结婚证是男女双方当事人结合为合法夫妻的法定证件,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维护这一法律证件的严肃性,不能改动,在省、市举办的婚姻登记员培训会议上,也多次强调,要求婚姻登记员严格遵守。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经查原始婚姻登记档案,证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是由于工作人员笔误所造成的,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当事人更改。 二、婚姻登记是政府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民服务。接到县信息办转来的投诉后,我局十分重视,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认为虽然造成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原因不在婚姻登记机关,但也不在当事人。本着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精神,经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请示,目前做出如下处理意见:在经调查确认结婚证确实错码的前提下,此种情况可以当作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处理。办法就是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同时经当事人补发结婚证。需要指出的是当事人双方需写一份情况说明,说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原因,并将公安机关关于身份证号码重码证明收入婚姻登记档案。
繁昌县民政局 二○○五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