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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申报程序
1、合营各方在签署合营意向书的基础上,由合营政府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通过合营中方主管部门转报计划部门立项;
2、持立项批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冠名;
3、在批准立项的基础上,合营各方通过调查研究后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送至计划部门审批;
4、填制安徽省统一编印的规范化合同、章程并经合营各方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署;
5、按《安徽省申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须向外经贸部门报送的资料》要求将所需资料一式三份报外经贸部门审批;
6、持外经贸部门批文和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
7、持上述政府审批机关的所有批文和证书至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登记备案。
二、举办外资企业申请、登记程序
1、按《安徽省申办外资企业须向外经贸部门提供的资料》要求,持全部所需资料至外经贸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批准证书;
2、持外经贸部门签发的登记表和批准证书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
3、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至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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