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立

发布时间:2021-02-05 16:20:06 信息来源: 微信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件编号: 21020547401 来信时间: 2021-02-03 11:11:0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江****
信件内容:
想咨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设立办证相关事项,需要哪些手续资料,因为芜湖市市区内已经禁放,申请设立的地址是江北新区。江北四镇烟花爆竹经营户被迫只能从无为一家公司进货,价格已经被垄断,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已经不复存在。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1-02-03 16:15:57
回复内容:

由于烟花爆竹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必须严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准入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和《关于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安监三〔2015〕37号),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点规划控制数仍按照《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问题的批复》(皖政秘〔2009〕342号)规定执行,明确我市所辖县区不再新增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009年12月18日,依据原省安监局《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数量控制指标的通告》,规定芜湖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数量控制指标为5家(其中繁昌县、芜湖县、无为县各1家,南陵县2家)。芜湖市5家指标已全部用完。

经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童仁飞 联系电话:0553- 3862795(办公电话)

智能预答复信息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的信件内容,系统自动为您推送类似信件的链接,请点击查看和借鉴:

智能预答复时间
智能预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