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美好芜湖‘十三五’成就巡礼”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发布地点:广电中心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民政局

人: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朱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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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十三五”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各领域建设发展情况。

“十三五”时期,芜湖市民政系统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始终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三个聚焦”、履行“三个基本”职责,民政重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难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一、多点发力,加速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出台《芜湖市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失能残疾人帮扶工作的通知》、《2020年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2.6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高。2020年市辖区、南陵县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710元,比十二五时分别提高了43%33%;无为市城镇、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62元,比十二五时分别提高了37%121%202011月,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达64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482元,比十二五时分别增长50%109%。城乡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逐步统一。2020年11月,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均值达994元/月,相较2015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0%和217%。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启动联动机制21次,累计发放价格补贴1.09亿元。

三是儿童福利保障服务覆盖日趋全面。连续多年提高孤儿生活费保障标准。目前,机构供养孤儿为1450//月,社会散居孤儿为1050//月,比十二五时期分别提高了45%75%。扩大政策覆盖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在机构内孤儿得到有效监护的同时,加强社会散居孤儿亲属监护责任落实,依法开展孤儿收养,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孤儿监护保障机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助学资金29万元。积极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将三甲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合作医院,免费为65名福利机构孤儿进行健康体检,为2名孤残儿童进行了手术康复。将困境儿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范围,综合运用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学费减免等政策手段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四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方法务实高效。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10人次,使用救助资金总计1337.65万元,广泛利用DNA采集比对、人脸识别技术等进行身份快速查询,通过新闻媒体、救助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多种方式发布寻亲公告,累计寻亲成功245人,将178名救助对象安置到福利机构,为183名救助对象办理了落户手续。累计救助并护送未成年返乡182人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功转型升级,实现机构内涵式发展。

五是残疾人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制定出台芜湖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7年以来累计发放13962.7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2016年实施以来,按照60//月的标准发放,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3761.18万元。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建设。分配39.4万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推进,共计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78个,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二、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一是政策保障先行,激发发展动力。出台《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职责和支持政策。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芜湖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等规范化文件,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成立芜湖市养老服务中心,率先成立市级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基础设施完备,筑牢发展基础。目前我市有养老机构120,床位1.7万余张。完成建设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9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7个、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45 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297 ,三级中心(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100%。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共有15家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服务保障精准,丰富发展内容。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制度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共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4430万元、高龄津贴3.18亿元。拓展普惠性养老内容,为全市10.8万名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完成68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四是智能化模式探索,拓宽发展思路。率先引进智能化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建设了市、区两级智能化居家养老呼叫系统和信息平台,注册老人4.7万余户,基本形成市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开展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打造3家省级智慧养老示范工程、1家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街道,推进4家市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确定6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首批老年人智慧助餐试点单位。

五是医养融合深化,优化发展格局。2017年我市被评为全省医养结合试点城市。通过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服务模式,全市现有11家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床位2400张。开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试点,打通入住老人便利就医的最后一公里

六是长三角合作借力,提高发展质量。以首批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试点单位为契机,与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签订《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服务协作备忘录》。宜居养老公寓、蕾娜范海螺颐养院等5家养老机构入选首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提供床位1566张,为推进长三角区域整体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开辟新途径。

三、多头共进,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创新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完善政策措施。芜湖市被民政部确认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我市互联网+社区治理、鸠江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社区治理模式被评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

二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党建引领。全面推进街道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街道加强党的建设、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推动基层自治、实施综合管理、维护平安稳定6项基本职能,按照六办两中心设置内设机构、事业机构。逐步淡化街道直接抓经济发展的职能,推动街道聚焦抓党建、抓服务、抓治理的主责主业,明确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直部门派出机构人事考核和任免建议权、执法统一调度权、重大事项建议权、规划参与权等五权,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党对城市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三是培育自治组织,创新治理体系。各区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创新社区治理体系镜湖区设立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弋江区形成专业性组织培育、项目化管理运作、嵌入式推广优化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体系框架。鸠江区全面开展我们是一家人社区治理创新活动,实施家人共治”“家风共树”“家事共商”“家园共建四大工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四是深化“三社联动”,提升服务能力。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开展三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三社联动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开展市级三社联动示范建设,共投入660万元,对22个试点社区进行奖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途径,建立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持续激发社区创新活力。

五是做实协商共治,推进民主自治。明确提出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了全市社区(村)工作协商委员会全覆盖。总结推广鸠江区六事协商机制、弋江区三阶六步、循环议事协商模式等优秀协商工作法和协商案例,积极构建主体多元、过程开放、协商有序、居民满意的协商共治机制。

六是建立准入制度,推进减负增效。除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需将工作事项延伸到社区落实的,一律实行准入制度,持续规范社区组织工作事项。开展“三减两规范”专项行动,共精减社区工作事项、考核、挂牌、台账、证明事项40项,为基层减负松绑,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四、多域联动,切实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一是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201911月国务院批准同意无为县撤县设市,20206月国务院批准同意芜湖县、繁昌县撤县设区,撤销三山区、弋江区设立新的弋江区。平稳有序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服务水平。20162月市政府修订《芜湖市地名管理办法》,完善了地名命名、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地名信息化等工作规范及相关标准。“十三五”期间共命名道路166条、小区和大型建筑物109个。2017年至2020年对芜湖市区路名牌进行了全面更新和完善,共设置路名牌900多块。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普查地名信息31305条,涵盖11大类60个子类和历史地名。在全省率先启动芜湖市地名地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三是推动殡葬事业发展,提高殡葬服务能力。多次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自2018年政策实施以来共减免了3783.51万元。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目前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湾沚区、繁昌区已完成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编制《芜湖市公益性公墓规划(2020-2035)》,为下一步选址建设提供依据。

四是服务监管并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政治引领,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机制保障,完善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机制。重视活动引领,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平台支持,成立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2019年起,由市非公办选派36名党建工作指导员驻站负责306家社会组织的党建指导工作。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培育发支持,推动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建立社会组织三级服务平台,构建立体化孵化培育体系。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2015年起,连续开展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累计投入资金850余万元,支持项目115个。积极参与民政部牵手计划、省民政厅十百千项目。芜湖浙江商会等12家社会组织捐资102万元,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挂牌督战村扶贫帮扶工作。

五是汇集爱心力量,提升慈善福利保障水平。积极组织慈善救济。疫情期间,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共接收各界捐款合计3597.99万元,各类物资132万件。防汛期间,市慈善总会共接收捐款25.23 万元。开展“慈善圆梦”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11万元,惠及28名贫困学子。开展慈善临时救助,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发放格列卫、达希纳等援助药品3574盒,价值5465.77万元,援助患者1879人次。社工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组织1800多名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空巢老人关爱”项目4个投入资金40万元。社工宣传督导评估项目2个使用资金12.5万元。省民政厅“三社联动”扩大试点项目1个,使用预算资金30万元。民政部“牵手计划”项目2个,配套支持资金4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审核和志愿服务项目的备案。截止目前,全市志愿者注册数量为482966名,志愿服务组织730个,其中法人组织注册登记的254个,非法人组织注册登记的476个。

下一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有利机遇,解放思想、奋勇前进,共同谱写芜湖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新篇章。